最新消息

关于2012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3-30 10:53:31 来源:中交二公局 分享到:

 总工发〔201225

 
关于2012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2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为切入点,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为基础,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对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讲话强调,以发展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为方向,丰富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把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与企业其他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发展的综合效应。何勇同志在全国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刻认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要求,为我们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认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中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独特作用,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和谐、以企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科学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实施“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为主题,大力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活动,组织发动广大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建言献策,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方面引导广大职工客观理性地对待经济转型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困难和不利影响,积极为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企业科学决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献计出力;另一方面促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使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地要将主题活动与企业改制重组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转企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事业单位和厂办大集体将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向职工公开,把改革改制重组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要推动学校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建立校务公开、职代会制度。要推动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把社会事务公开与内部事务公开相结合,建立院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在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合作共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通过培训和调研检查等形式,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可行的操作办法和动态的考核评价标准,强化各项制度的运行标准和工作程序,及时跟进检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完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工作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要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并将各项制度有效衔接,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真正融入企业管理制度之中,使之成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基础性工作,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科学化水平,逐步形成中国特色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切实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职代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工作。国有企业要将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由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向监督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加强党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延伸,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大多数职工不认可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防止企业领导人员行为失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提高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增强企业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等问题公开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调研。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中小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适时召开部分省市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经验交流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新建、改制的公司制企业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时严格执行《公司法》有关规定,预留预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名额,依法经职代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不断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职代会制度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监督。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适时出台加强公司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33号 邮编:(710065) 电话:+86-029-89560113 电子邮箱:zjegj@shbcccc.com
Copyright©2012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维护:科技与数字化部  陕ICP备08105335号

  • 手机版网站
  • 微信公众号